主要類型包括查新、科學研究備案申報、簡易申報和常規申報、境外申報人代理人服務。
新化學物質定義:凡未列入《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》的化學物質為新化學物質。
新化學物質生產或者進口前應按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》 (環境保護部第7號令)辦理新化學物質申報。